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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四百零三章真有金主(1 / 2)





  颜如玉看着这个眼前拳头般大小并不刺眼的小黑 石头咽了咽口水。

  真找着了!

  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,古人诚不欺我也!

  她就是将上辈子学过的知识应用到了这里,居然一用就灵。

  颜如玉甚至有点后悔,早知道这地儿有黄金她就该不动声色的将这一片山给买下来。

  家里有矿成为金主,这是颜如玉做梦都想的事啊。

  买了那么多庄子,土里又不能出产金子,真正的金子在这里。

  唉,损失!

  颜如心可不像金楚逍那般兴奋。

  不对,金楚逍也没多兴奋。

  “怀璧其罪。”金楚逍道:“爷被人盯得很紧呢,有钱有权,谁还能放心爷?”

  也对噢!

  所以呢?

  “上交吧。”金楚逍道:“估计着也是爷的事。”

  替永明帝开私矿倒是有可能。

  “估计着赎你的身是足够了。”兰凌峰还在那儿激动的研究着他的重大发现,金楚逍将颜如玉抱向了一个峭壁的大石头上谈心:“幸好是爷将你捡了回来,真要困在了宫中那岂不是大损失了。”

  什么叫捡回来了?

  颜如玉觉得自己越发是个东西了。

  在他们的眼中就那么的不堪吗?

  “丫头,你怎么知道登州府中有黄金的?”金楚逍看向颜如玉:“你莫不是财神爷面前的散财童子?”

  差不多了吧,反正,她上辈子也是跟着财神爷身边的人。

  在集团公司人家都叫她财神爷呢。

  个个似乎都很敬畏她。

  其实,也不过是因为她手中握着一些权力。

  相对于一些高高在上的人,颜如玉倒是清醒得很,在公司的敬畏不过是因为你的权势高,别人稀罕的是你手中签字的权力;出了公司还能敬畏你,那才是你的人品高贵。

  “丫头,心疼不?”金楚逍提的是她带着找到了金矿却没有半毛钱的关系,这丫头爱财是最大的特性,她也自诩过自己就是财迷的。

  “不心疼。”才怪!

  不过颜如玉更看得清楚,她这条胳膊比蚊子腿还细,能斗得过皇亲国戚。

  没有事先买下来成为山里的主人,就错失当金主的机会。

  话说,登州这一境地可不止一个地方有金矿。

  要不要……

  唉,颜如玉还是觉得自己的胆子有点小。

  不对,是权势太低。

  肖家柳家仅仅是商户,颜家甚至还算是商户刚起步,她要有一个金矿也保不住,形势不容她有。

  不能太贪心了,颜如玉努力调理自己的心态,适应这个人吃人的社会。

  “你说,爷将它送你可好?”金楚逍开口说道。

  啥?

  你以为你是皇帝,你是万能的,一开口啥都能送。

  “爷在这儿打造一个黄金屋,屋里藏个颜如玉。”金楚逍突然哈哈大笑起来:“听起来真是一个好主意!”

  颜如玉盯着这个疯子心里有万匹马奔腾而去。

  真的,她要是一个涉世未深的小女孩铁定会因为这句话欢喜的昏死过去。

  别人是疯子,你不能当傻子。

  该干嘛干嘛去,她还清楚的记得自己是因为什么来这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