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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(13)(2 / 2)


  他选中的毛绒玩具粉粉嫩嫩,捏肚子还会发出哎呦的叫声。

  沈顾北拿起玩具,脑补郑安南玩毛绒娃娃的情景,还真是该死的反差萌。

  行,就这些吧。沈顾北列出清单,交给罗青,你按照这个清单,每种准备一百件,我下周过来拿。

  罗青接过清单,甚感疑惑,你准备开小卖铺?那么多卖得完吗?

  能卖完,你只管备货,不会欠你钱的。

  什么欠钱不欠钱,你说得哪儿的话?罗青接到大订单,又恢复熟悉的谄媚。

  沈顾北瞧瞧他欠揍的表情,竟然开始怀念罗青事业做大做强以后,一言不合就要天凉王破的肆无忌惮。

  常言道,人总会成长。有的人是正成长,有的人却选择逆生长,心智和年龄成反比。

  倒也挺好。

  再见。沈顾北淡淡抛下两个字,跟郑安南一起离开批发市场。

  罗青远远望着他的身影融入雨幕,有种说不出的味道。

  别的客人说再见,八成属于社交礼仪。

  但那个小同学说再见,总让罗青觉得意味深长,似乎他们命运的绳索已经有了牵连,从此纠葛绵延。

  郑安南提起的那位叔叔,家住一环内的筒子楼。

  房子半新不旧,面积还挺小,看似有些磕碜。但沈顾北清楚,要不了两年,等到房屋拆迁以后,他得到的赔偿款能够分分钟换个小别墅。

  曾几何时,沈顾北还跟朋友开玩笑说,假如能够回到十几年前,一定要砸锅卖铁多买房。

  谁能想到,当初茶余饭后的玩笑话,而今真的有机会实现。

  我刚才跟叔叔打过电话,他没办法赶回来。冰箱里有零食和饮料,橱柜里有泡面,让我们自己解决晚饭。

  嗯。沈顾北一如既往对食物没有需求。

  方婉亲自做的红烧肉炖铁锅渣,他都能面不改色吃下去,何况调味还算可以的泡面。

  郑安南却有些不乐意,嘟嘟囔囔抱怨泡面太难吃。

  我知道附近有个大

  沈顾北把书包放下,凉凉瞥了他一眼。

  郑安南想起早上受教育的经历,把饭店两个字憋回去,硬生生改为,菜市场,我们买点菜自己做嘛。

  别撒娇。

  我才没有撒娇!

  做饭可以,你必须帮忙。

  郑安南听他同意,无形的尾巴摇成螺旋桨,开心到差点起飞,更何况帮忙打下手这点小事。

  时间太晚,菜市场早过了抢购高峰期,剩下的菜都不太新鲜。

  两人平常呆在庆黎,吃菜直接去田里拔,下锅还带着泥土芬芳,压根瞧不上城里的隔夜蔬菜。沈顾北干脆放弃买菜,挑了一条鱼和半只鸡。

  某个好吃懒做的小废物眼馋,盯着鱼舔舔嘴巴,口水疯狂分泌。

  这条鱼要怎么做?

  清蒸,你又不吃辣。

  可是我想吃酸菜鱼。

  那鸡肉就只能炖汤了。

  我讨厌喝汤,我想吃土豆炖鸡。

  不行,一顿饭不能出现两道重口味的菜。养生主义者冷漠地拒绝,清蒸还是炖汤,你选吧。

  柔弱的南南秒怂,期期艾艾选择清蒸鱼,完全不敢违逆雇主。

  回到家中,沈顾北钻进厨房,利索的处理鱼肉。

  摊主已经把鱼开膛破肚,他用菜刀刮干净鱼鳞,洗净以后塞入姜片和葱结。

  旁边小废物看得一愣一愣,耳边回荡着刀片刮鱼鳞的声音,激起胳膊上密密麻麻一片鸡皮疙瘩。

  沈顾北看起来柔柔弱弱不食人间烟火,下手怎么那么狠啊?

  万一自己惹到他,同桌会像对于鱼那样对付自己吗?

  郑安南越想越觉得害怕,淘米的手微微颤抖,试探着打听,你什么时候学会做饭的?

  没有特意学过。沈顾北低头给鱼切花刀,顺嘴回答,因为要活下去,所以渐渐会做了。

  活下去吗?

  会刮土豆吗?

  不太会啊。郑安南怂怂地回答。

  沈顾北忍耐下骂他废物的冲动,丢出等会你洗碗五个字,从袋子中拿出土豆。

  我可以学哒!内心一点点愧疚之心作祟,郑安南难得萌生出学习的冲动。

  沈顾北嫌他浪费时间,手底下飞快处理好土豆,切成大小适合的小块丢进锅中。

  掀开锅的瞬间,鸡肉已经飘出香味,刺激得郑安南肚子又开始咕噜咕噜。

  假如沈顾北没有守着,他肯定扑过去,连锅都吃掉!

  终于挨到吃饭时间,郑安南端起碗狼吞虎咽,把饭菜消灭得干干净净。

  他满足的拍拍肚皮,意识到新问题。

  叔叔还没有结婚,他的房间一室一厅,整个屋子只有一张床。

  所以今天晚上,自己要跟沈顾北睡。

  这、这莫非就是传说中的同床共枕?

  郑安南守在卧室门口,面对柔软的大床,想想就觉得害羞,脸上又热又红根本把持不住。

  沈顾北绕过他,大大方方走进卧室,拿起双人床上的枕头走出去。

  过几分钟,他又进来抱起一条毯子,然后叫住郑安南。

  郑安南同学。

  啊?郑安南小脸红红,写满娇羞。

  然后,一盆冷水兜头浇下。

  沈顾北指着铺好的沙发,露出温柔的笑容,用清润的声音跟他商量,你今晚睡沙发,好吗?

  作者有话要说:

  南南(柔弱):我可以拒绝吗

  北北:你觉得呢?

  第18章

  阿欠!郑安南打了个喷嚏,从睡梦中惊醒。

  他懵懵睁开眼睛,吸吸红彤彤的鼻子,用手指蹭蹭鼻尖。

  刚从扶溪市回来,淋了点雨又睡一整晚沙发的娇惯小废物,立刻开始感冒。

  他平常活泼好动,体质比野狗更好,不轻易感冒发烧。

  可往往不经常生病的人,感冒时必定惊天动地轰轰烈烈。平均每节课打四五个喷嚏,擤太多次的鼻尖像圣诞老人的红鼻子驯鹿,说话时带着浓重鼻音,喉咙又干又痛。

  要换成以前,病情如此严重,郑安南势必要回家养病。

  但此次情况特殊,即使郑安南每天起床头昏脑涨,也执拗的凭借钢铁般意志爬到学校,企图激发罪魁祸首一丢丢恻隐之心。

  说到底,他之所以会淋雨、睡冷冰冰的沙发,全都拜沈顾北所赐。

  即使他愿意为晚上睡觉胡乱踢被子,承担1%的责任,剩下的99%都应该由沈顾北负责!